不平衡报价法及其应用
2022-05-31 企企科技 移动报销 事项会计 项目管理 协同办公
核心提示:本文重点介绍了不平衡报价法的内涵和应用范围,通过工程招标实例分析了该方法在工程中的效果,并提出了该方法应注意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电力需求快速增长,电网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两型一化,对十一五期间电网工程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电网发展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突出期并存的关键阶段。随着工程建设项目数量的急剧增加,设备供应紧张,价格上涨,征地补偿成本上升,受征地拆迁等外部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大,导致电网工程成本上升,对电网建设和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国家严格控制工程成本的环境下,占用了施工单位的施工安装成本,进一步挤压了施工企业微薄的利润空间,甚至部分工程造成严重损失,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在项目投标过程中,投标报价是整个过程的核心。如果报价过高,中标机会可能会因超过最高限价而丢失;如果报价过低,投标可能会因低于合理低价而被废除,或者即使中标,也可能给企业带来亏损的风险。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筑企业应在市场上站稳脚跟,抓住市场转瞬即逝的机遇,追求利润最大化,确保报价的竞争力。因此,不平衡报价法无疑是建筑企业的首选报价策略之一。笔者结合一个项目投标的例子,讨论了电网项目投标中不平衡报价技巧的应用,只起到吸引玉石的作用。欢迎同行批评和纠正。
不平衡报价法的内涵和应用范围
不平衡报价法的内涵
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如何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不平衡报价的基本原则是保持正常报价水平条件下的总报价不变。它是相对于常规的平衡报价而言,在总的报价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与正常水平相比,提高某分项工程的单价,同时,降低另外一些分项工程单价的一种报价方法。其目的就是为了近早收回工程款,增加流动资金有利于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另一方面是为了获得额外的利润。
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范围
一般可以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采用不平衡报价:前期完成的工作报价较高,后期完成的工作报价较低;预计未来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会适当增加,这样在最终结算的时候可以赚更多的钱,而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会降低,工程结算的时候损失不大;没有工程量的工作报价高;实施可能性大的临时工作报价高,实施可能性小的报价低;图纸不清楚,估计修改后工程量会增加,可以提高单价,但如果工程内容解释不清楚,可以适当降低一些单价,澄清后可以提高要求;对于任何项目或选择项目,都要具体分析这些项目。因为这类项目开工后要由业主研究决定是否实施,是否由那些承包商实施。如果项目不分包,必须做的单价更高,不一定要做的更低。如果项目分包,其他承包商可能会在施工期间提高单价,以避免提高总报价。对于工程单价,只有工程单价和单价。
不平衡报价法的工程应用分析
承包商参与了高层商业办公楼土建工程的投标。为了不影响中标,中标后获得更好的收入,决定调整报价。假设每个分支项目的月工作量相同,项目付款(不考虑项目付款结算所需的时间)见表1。
单价调整前后计算工程款现值。以工程开工日期为折现点。
单价调整前工程款现值PV前=1480/4×(P/A,1%,4) 6600/12×(P/A,1%,12)(P/F,1%,4) 7200/8×(P/A,1%,8)(P/F,1%,16)=13265.45万元 单价调整后的工程款现值PV后=1600/4×(P/A,1%,4)+7200/12×(P/A,1%,12)(P/F,1%,4)+6480/8×(P/A,1%,8)(P/F,1%,16)=13336.04万元 二者的差额=PV后- PV前=13336.04-13265.45万元=70.59万元。 通过以上计算可以看出,不平衡报价法在本工程中采用是正确的。承包商对早日结帐收款的项目(如桩基围护工程等)报高一些,后期工程项目(如装饰工程等)适当降低,承包商较好地实现了“早收晚付”,利于企业资金周转,起到规避工程资金风险的有效目的。 另外,承包商在充分核对工程量的基础上,按工程量变化趋势调整单价,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预计工程量增加的项目调高了单价,工程量减少的项目降低了单价,工程结算比较满意。例如,该工程项目某分项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数量为10000m3,经过对图纸工程量的审核,有绝对的把握认为数量应为15000m3,此时把工程量清单里面的单价由原来的10元/m3提高到14元/m3,工程结算时仅此一项就赚20000元。 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投标报价中应用所产生的效果 提前资金回笼时间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合同法》第286条工程款项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但是尽早收回工程款项,减少企业自有资金的占用仍然是当前每一个承包人十分关注的问题。工程开工以后,除预付款外,完成每一个单项工程都要争取超前拿钱。由于工程款项的结算一般都是按照工程施工的进度进行的,在投标时报价时就可以把工程量清单里先完成的工作内容的单价调高,后完成的工作内容的单价调低。尽管后边的单价可能会赔钱,但由于在履行合同的前期早已收回了成本,减少了内部管理的资金占用,有利于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财务应变能力也得到提高,因此只要保证整个项目最终能够盈利就可以了。 采用这样的报价办法不仅能平衡和舒缓承包人资金压力的问题,还能使承包人在工程发生争议时处于有利地位,因此就有索赔和防范风险的意义。如果承包人永远处于收入多于支出的状态下,在出现对方违约或不可控制因素的情况下,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人手中,减轻了承包人的现场工作人员压力,对日后的施工也有利,能够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实现"多收钱" 根据计价规范第4.0.9款规定,不论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还是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应按照实际调整。因此如果承包人在报价过程中判断出招标书工程数量明显不合理,就可以获得多收钱的机会。如果认为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比实际的工程数量要多,实际施工时绝对干不到这个数量,那么就可以把单价报得低一些。这样投标时好象是有损失,但由于实际上并没完成那么多工作量,就会赔很少的一部分。同样,通过对施工图纸的审核,如果发现工程设计有不合理的地方,确信通过后期的运作可以进行变更,那么对很有可能发生变更的项目的报价就应该做适当的调整,以便取得更好的效益。 风险转移 对总价包干工程,巧妙运用不平衡报价方法,还有利于提高变更工程的赢利能力,降低风险。在上面所述工程投标中,业主以暂定数量形式,按低装修标准报价,并纳入投标总报价中,但我们在分析时认为,业主有很大的可能会根据目前主流市场要求提高装修标准,因此对初级装修部分的报价作了适当下调。工程开工后,业主根据市场调查提高装修标准,全部改为精装修,并另由专业装修公司分包,由于我们投标时已将此部分利润转移到结构工程中,巧妙地避免了减少利润的风险。 不平衡报价法应注意的问题 分析工程量情况,防止重大损失或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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